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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李建国主任被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评为省优秀人民监督员
发布时间:2021-05-19     作者:山东云舟律师事务所   分享到:

2021年4月6日,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发布《关于表扬2020年度全省表现突出人民监督员的通报》,我所李建国主任因表现突出被评为山东省2020年度优秀人民监督员。

李建国主任曾在北京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长期执业,被评为山东省2019、2020年度优秀仲裁员,山东省2020年度优秀人民监督员,滨州市优秀青年律师,滨州市十佳律师和滨州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。李建国主任兼任诸多重要社会职务,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,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,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专家智库委员与客座教授,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会员(CIArb),国际会计师公会全权会员(AAIA),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/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,山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,山东省涉外仲裁服务百人团成员,滨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,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,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,并同时兼任海南、滨州、青岛、聊城、日照、烟台、潍坊、淄博、德州、邢台、周口等数十数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李建国主任具有复合型教育背景,获得中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,中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,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,系中国注册企业法律顾问,中国注册国际商务师,中国并购交易师,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(FCPAi),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(ACFE)等。李建国主任系《驾驭风险:企业经营365个法律痛点解决之道》专著编委(法律出版社2017年1月出版)、《仲裁裁决被撤案例精析》专著副主编(法律出版社2018年7月出版)。李建国主任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治理及公司控制权,公司法律、合规、风险、内控全面管理,企业家产权保护、财富传承和刑事风险防控。

人民监督员制度创设于2003年,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、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,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。2019年新修订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》规定,“人民监督员依照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”,这标志着人民监督员制度正式“入法”。人民监督员通过特定程序选任,代表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,依法、独立、公正履行监督职责,监督范围涵盖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。

李建国主任于2020年5月被聘为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,任期五年。对于本次当选全省优秀人民监督员,李建国主任表示要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恪尽职守,积极履职,勇于监督,为新时代法治山东建设做出更大贡献。